根据省教育厅闽教学[2008] 1号文件精神,经报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同意,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、体育类招生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。具体如下:体育类:本、专科73分以上。
普通高校艺术、体育类招生文化录取控制线将按本科二批文、理科控制线的60%和专科批文、理科控制线的70%分别划定并与文、理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。